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将进入深水区
发布时间:2020-4-18 浏览:943
自2004年10月1日至今,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》正式实施已经满六年。六年来,我国累计实施汽车召回302起,召回缺陷汽车394.6万辆,对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当权益、提升汽车质量起到了巨大的作用,为其他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摸索出一套经验。然而,对比美国、日本等出租车顶灯发达国家的汽车市场规模、汽车召回制度和汽车相关产品的召回总量,可以看出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规亟待升级,不少汽车厂商对待产品召回的态度依然不够端正,“六岁”的汽车召回制度正面临从浅水区逐渐进入深水区、发挥更大作用的挑战。
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,以2008年为例,美国国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召回案件共计778次,总件数22200093辆(件)。同年,我国召回汽车仅34次,538620辆。虽然近半年来,汽车召回进入了“密集”时代,几乎周周有召回,涵盖进口车、国产车、零部件、汽车用品等,但是对比美国等汽车市场可以发现,这种“密集”远未达到波峰,我国召回汽车及相关产品总量依然与全球****新车市场的规模不相符。